【中國禮品網訊】近日,在中國銀監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公布了6種非法集資手法,屢屢爆出欺詐糾紛的“收藏品高價回購”被列入其中。
消息一出,在業內引發廣泛關注,實際上,眼下各種方式的收藏品回購在收藏市場上已是普遍現象,從低端的錢幣、郵票到高端的玉器、瓷器、書畫等不一而足,而且的確吸引了不少投資者傾囊相購,不過近兩年屢屢爆出的收藏品高價回購糾紛和案件,給收藏者留下負面印象。
高價回購亂象
“保值回購”、“高價回購”、“溢價回購”等口號在收藏市場上屢見不鮮,很多藝術品公司借此招攬顧客,那些承諾回購溢價越高,聽起來越誘人的,很可能背后就藏有一個吸金騙局。
據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的非法集資,主要是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后攜款潛逃。
2013年8月,北京警方查封“華夏國博”文化交流中心一事曾轟動一時,據報道,“華夏國博”主要從事錢幣、名人字畫、貴金屬、郵票、瓷器的銷售,而主要銷售手段便是電話推銷,其除了涉嫌非法收集公民信息、銷售贗品外,還以“高額收益”或者“高價回購”等方式來引誘消費者上鉤。
類似糾紛還有很多,有些收藏者不得不向法院起訴維權,比如收藏者許女士曾經遭遇的一場藏品官司,2012年,許女士從兩家收藏品公司分別購買了“鈔卷紙”印制《富春山居圖》、書法等在內的價值十幾萬元的數件藏品,當時還同對方簽下了回收的協議,本來坐等藏品升值或被高價回購的她卻發現,大多數所謂的收藏品非但沒有升值反而貶值了,高價回購的承諾也變得渺茫。
驚醒后的許女士將兩家收藏品公司告到法院,最終法院判決收藏品公司退貨,但沒有支持她關于商家欺詐的索賠,相比之下,許女士還能挽回一定損失,而有的收藏者卻是血本無歸,在高價回購承諾到期后連公司的辦公地都找不到了。
誘人的噱頭
在北京古玩城一家經營高檔翡翠的店里,記者看到多數掛件、手鐲、擺件等標價都在10萬元以上,店主老胡為打消記者的顧慮,聲稱所售翡翠可以“保真回購”,買一件翡翠飾品,一年后因各種原因不喜歡了,他們不僅原價退貨,而且實施“增值回購”業務,返還給一定比例的增值金額。不過他也強調,不能保證增值部分具體有多少,要視當時的市場行情而定,翡翠價格近年來不斷上漲,但某段時間行情波動也在所難免。
“古玩城很多店都提供回購服務,不這樣的話,很多人不敢買,那些做投資的人都怕買到假的,這對招攬他們很有效,而那些真正玩收藏的行家則不看重這些?!睋虾v他們對“回購”也是靈活掌握,并不在店里明示,太高調怕給自己找麻煩。
“對于那些想投資又不怎么懂翡翠的人,就告訴他們可以保真回購,而一看就懂行的人,則不提回購,否則很可能引起對方反感?!崩虾f在收藏品市場上,“回購”這種現象是由來已久,只是各家的方式不同罷了。
真假鑒定問題成為藝術品網拍的瓶頸,為了解決保真的問題,藝術品網拍機構也紛紛推出“回購”,2013年12月,浙江天仁合藝藝術中心曾和淘寶網聯手推出一場當代藝術品網拍,最吸引眼球的是,這次網拍的保價回購承諾書,上面寫明:為確保藏家利益,成功拍下作品后,可以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間在淘寶拍賣會上對所購得的作品進行二次拍賣,并將作品的保留價設置為買家在本項目中的購買價格。如二次拍賣因競買價格低于原價而流拍的,賣方將按照原價對作品進行回購。
為了挽回誠信和買家,中小拍賣行也打出“回購”來撐門面,一家廈門的拍賣公司曾推出“藝術品回購制度”,承諾一年后如果競買人將拍品再度賣給該拍賣行,可得到10%的收益,并拿出100件拍品參與這項活動,不過主拍方還聲明,如果是因為人為炒作的原因,讓作品成交價遠高于市場價,那么主拍方是不承諾該回購制度的。
據了解,這種回購方式的確在拍賣時吸引了不少買家,但卻只是一個緩兵之計,在春拍過后就再也沒有推出類似回購活動,業內人士分析,若該拍品一年后的“回報率”真的低于10%,拍賣行按10%的溢價回購后,賠上的也就是此次拍賣的傭金,但是不可能大規模來做,否則拍賣行風險成本太高。
紅木家具市場的“回購”口號則更加誘人,購買者不但可以收藏、享用紅木家具,過段時間還可以再被商家回購,豈不是一大美事?實際上背后暗藏玄機,商家大多對回購條件有很多限制,包括樹種、品牌、使用程度年限等,同時相關回購的政策也是商家自己說了算。
法律“擦邊球”
時下在收藏市場上談及“回購”時,店主們都變得很謹慎,玉器經營者王力擔心,收藏品回購被當成非法集資手段一刀切,他認為“回購”本身沒有問題,對收藏者而言其實是一種保障,但是一些人借用“回購”來進行非法集資,就牽連了正常的藝術品交易。
王力覺得對于回購不能一概而論,在真實的藝術品交易中,回購的動機是為了銷售和信譽,收藏品回購承諾對于經營者的門檻要求還是很高的,這既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更要有對市場的準確把握和藏品的銷售渠道,并不是每一家店都能做到的。
怎樣的收藏品回購是違法的?大成律師事務所肖颯律師告訴記者:“承諾收藏品回購時的利息,溢價,涉嫌非法集資,不能以保值回購的形式去融資,跟金融機構的融資沖突了,不過如果只是為了保真,一兩件的小數量收藏品回購,不能按犯罪來處理,如果藝術機構以此為業,成規模地以收藏品回購的方式來牟利,這就有問題了?!?
肖颯認為古玩店、藝術品公司的經營范圍有限,并沒有相關的金融業務牌照,藝術經營者拿著從收藏者那里獲得的資金,去進行借貸行為,一段時間之后再對藝術品回購,從中賺取差價,就是用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
公安部對于藝術品“高價回購”的表態,對收藏市場的影響是否能立竿見影,肖颯表示法律界稱之為刑事政策,它是國家釋放的一種信號,近期會嚴厲打擊哪一方面,并不能代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