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針對少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行為,7月14日,教育部官方網站發布《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金等行為的規定》,設立6條“紅線”,嚴禁教師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010—66092315、66093315,情節嚴重者將被撤銷教師資格。
《規定》是教育部首個針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進行認定和處理的專門文件,教育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學校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教師身上,但嚴重損害了人民教師整體形象,為此,教育部出臺這一規定,明確提出“六個嚴禁”,重點列舉了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娛樂活動、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通過商業服務獲取回扣等5個方面的禁止性內容,同時,明確了兜底條款,凡是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都在《規定》禁止的范圍內,為教師從教行為劃定“紅線”,設定“禁區”。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抓住重要節假日和時間段,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學生畢業等重要節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并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條“紅線”
1、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2、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3、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4、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5、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