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從整體上說,我國目前大多數展會實行的管理體制都是審批制,展覽會的類型和特點不同,具體規定也就有所不同,長期以來,國內展先后由商業部、內貿部、對內貿易局歸口管理,后來由國家經貿委管理,貿促會可以審批其系統舉辦的國內展;對于全國性非涉外經濟貿易展覽會,一般由國家經貿委負責審批;而在國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則由外經貿部、科技部和中國貿促會負責審批,程序太多、太復雜,而且是多個部門審批,往往限制了外商參與的積極性;而國內一些組展單位得到展會消息往上申報,等批準下來往往已貽誤了時機,對比國外展會發達國家政府宏觀調控、強調服務、放寬市場準人的做法,我國的審批制使政府職能定位不清,不利于政府職能的有效轉換,不利于市場秩序的規范和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也容易滋生企業尋租和政府腐敗行為,中國展會中有大量“掛羊頭賣狗肉”的展會,一紙“批文”被買來賣去,主辦單位缺位、承辦單位越位,展會的多頭管理造成管理中的死角或空洞,主題雷同、惡性競爭、展會虛胖、行欺使詐現象層出不窮,從某種程度上說,展覽審批管理制度的松懈和混亂無形中對展會詐騙事件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展會管理比較混亂,多頭管理、政出多門,短期行為非常突出,這些都是我們當前存在的問題。
這種多頭管理、多頭審批的體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展會經濟的對外開放和順利發展,根據WTO的原則,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現行的展會審批管理制度必將被登記制或備案制取代,我國政府部門應盡快制訂方案實現這一轉變,如建立全國統一的展會業監管機構,建立統一的展會業管理辦法,解決多頭審批、互不協調的狀況;根據展會性質和規模實行分類監管;理順政府在展會活動中的職能定位,處理好政企關系;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展會發展中的關系;并加快制定展會服務標準體系和資質評枯體系,以對應這一轉變。
透過頻繁的車展,可以最真切地體會到多頭管理、重復辦展的弊病,曾幾何時,車展一度被嚴格限制,因此上海、北京才分單雙年舉辦中國國際汽車工業博覽會,但目前的車展卻早已遍地開花,讓大多數汽車廠商和經銷商疲于應付,1996年6月、7月,我國分別在北京展覽館、國際展覽中心舉辦國際汽車展,結果讓外商大惑不解,左右為難,最后兩個車展被國家強制合并,但并沒有因此而吸取教訓制定相應的行規,如展館不能租給時間相近的同類展會,國外展館一般既遵循商業信譽,也有相應的行規,但我們在這方面還存在缺失,影響了展會業的整體質量和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