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近日,永嘉的廖先生在家附近的小店里買了瓶人參酒(配制酒),飲用后發現酒味很淡,查看瓶身后發現沒有生產日期,懷疑是假酒,于是去找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表示外包裝上有標注生產日期,不同意退。協商未果,廖先生遂向永嘉縣消保委碧蓮分會求助。
經消保工作人員仔細觀察酒瓶上的標簽,發現確實沒有標注生產日期和有效期;而商家則表示這款酒原為兩瓶禮盒裝,由于銷量不好,所以才拆開來賣。工作人員要求商家提供禮盒裝的外包裝,經查看,其外包裝標簽上已標注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標簽符合法律規定。
消保工作人員認為,由若干個預包裝食品組成的禮盒裝不能隨意拆開再銷售,一定要仔細查看其中每個獨立包裝的標簽,符合法律規定的才可以單獨售賣;而廖先生購買的這款酒雖然外包裝上標簽信息完整,但是瓶身上標簽不完整,因此不能拆開包裝單獨售賣。
經調解,商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不會再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經過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向投訴人廖先生道歉,并補償另一品牌的酒2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