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禮品廠家和經銷商是構成禮品行業產業鏈的主體,二者關系密切,但又存在一定的矛盾。禮品企業要注重整體的品牌營銷效果,而經銷商可能更注重直接的利潤結果,這種情況下,出現利益之爭是可想而知的。但為了共同的事業,禮品企業和經銷商還需要相互體諒,通力合作,才能將彼此的事業推向新的高峰!
營銷與生意的落腳點有所沖突
禮品公司營銷人員通常以生意的好、壞、差不多等用詞,來度量自己的工作收入和滿意度以及所負責區域的品牌銷售狀態。作為營銷人,把工作的某種外延作為生意,不論是潛意識還是工作準則,都是極其危險的,這樣就會以生意的狹隘和欲望的貪婪而使營銷工作動作走形,很難達到營銷工作的目的,從而在營銷效率上產生缺失。
營銷于產品和服務來說是手段和工具,由此對照的是品牌美譽度的提升和成交量的增加以及營銷費效比的提高,生意活動對照的結果是利潤。營銷人員作為營銷工作的實施者和創造者,談何利潤?又如何計算利潤?如果把工資混淆于利潤,把營銷的工作當為個人的生意去運營,那營銷的維度也就是生意的層次了。如果站在生意的層次,營銷費用作為營銷工作的基本經費,也會變向成為收入的一部分而縮水,因此產生營銷機構人員的腐敗!
禮品廠商合作尤其要相互體諒
尤其在禮品廠商合作中,經常的分歧點就是生意維度與營銷維度的分歧。作為代理商,與廠家合作作為區域支撐點,他就是從生意角度來衡量相應的營銷活動。而品牌的營銷實踐活動,是以市場占有率和銷量的提升以及品牌的推廣等活動為目的。二者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分歧。比如,銷量的提升必然帶來生意利潤的增加。但是,特價促銷活動實施時,代理商從生意角度利潤率的降低必然會帶來抵觸情緒。
當分歧產生時,禮品營銷人員就不要站在營銷層面來溝通,應該分解相應的營銷戰略,站在生意角度來溝通營銷活動短期或者長期給經銷商生意所帶來的利潤為核心點來達到共識而得到經銷商的支持。而作為禮品經銷商,核心點就是做好自己的生意,當然這也需要通過品牌商相應的營銷活動支持來提升利潤為焦點,生意的經營也才能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