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如今為了嚴格管理,許多食品都標有冷藏和常溫兩種狀態下的保質期,冷藏的保存期限自然更久。然而日前福州市民黃先生向本報來電稱,在沃爾瑪超市買到常溫保存120天已過期的臘味禮盒,結果超市為了逃避責任,竟將商品“轉移”到冷藏柜中,辯稱冷藏保存180天并未過期。昨日,超市作出了退一賠一補償,但仍未對事件作出解釋。
據黃先生介紹,1月9日,他在大利嘉沃爾瑪超市買了四盒臘味禮盒,每盒138元。買完單他才發現上面的生產日期分別是2014年7月25日和8月20日,常溫下保質期120天,而冷藏保質期是180天。當時他是在貨架上買到的,也就是按常溫的情況保存計算,因此在今年1月前,已經過期了。當時黃先生就到超市的服務中心投訴,對方承認失誤導致,但由于經理以及主管都不在,讓他下周再來。昨日當他又到沃爾瑪超市時,員工竟改口稱,臘味禮盒是放在冷藏柜里面賣的,應按照180天算,并未過期,不用賠償。
昨日下午,記者與黃先生一起來到超市查看,按黃先生所言,只見原來擺放臘味禮盒的貨架上,已經不見該件商品,反而是一旁的冷藏柜里,看到寫著“臘味禮盒138元”的價簽。但記者發現,冷柜里卻沒有擺禮盒,而且目測禮盒的體積較大,而冷藏柜空間較小,全是存放散裝商品,想要容下大禮盒顯得有些吃力?!斑@明顯是超市想逃避責任,不信可以調出當天錄像對質?!秉S先生認為超市行為出爾反爾。
隨后,記者表示希望超市作出解釋,但超市相關負責人稱,沒有接受媒體采訪的權限,直至昨日記者截稿,記者仍未收到答復。昨日傍晚,黃先生告訴記者,超市按退一賠一處理,補償552元,但始終未對過期原因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