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前幾日,外媒報道德國柏林一名女教師因收取學生禮物超標,被學生父親控告,柏林行政法庭判該教師罰款4000歐元。檢方沒有公開說明收取的禮物是什么,僅稱其價值200歐元。女教師繳納罰款后,法庭停止繼續調查此案。
柏林內政部規定,該市管轄范圍的公務員收禮價值最高不得超過10歐元,享受公務員待遇的教師、消防隊員及警察亦受規管。當局對公仆收取禮品范圍及價值有詳細規定,例如接受的禮品只能是“禮貌及象征意義上的”,即使掛歷或原子筆的價值也不得超過10歐元;學校高層不得接受任何場合的贈送門票,教師只有在帶領學生外出活動時,才可接受主辦方提供的免費車票、贈券或機票等。
德國學生或家長一般沒有向教師私人送禮的習慣,只有班主任換屆、中學畢業典禮等特別情況,學生們才會集體捐款給老師買紀念品。由于禮品標準不能超額,令送禮成為難事,例如一個30人的班級,即使每名學生僅出資1歐元也會超標。
德國各地區公務員收取禮物價值的上限都不同,例如,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的標準為每年25歐元,慕尼黑則為15歐元。最近一項調查顯示,在過去兩年中,全德29%的政府機構至少有過一宗收禮超標“違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