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禮品網訊】在古代官場,盡管借節慶送禮“阿附豪強,通行貨賂”之事不絕于典籍,以至于民諺說“當官不打送禮的”??墒?,歷朝歷代對此并非不聞不問,而是持遏制態度的,主要是因為其助長貪腐,有傷吏治之本。
節慶送禮之風綿延數千年
按照國人所講究的“節禮”習俗,端午、中秋、新年這三個傳統節日是千萬不能漏掉的。身處人情社會,焉能不看重一些重大節日里的人際交往。以至于節慶送禮之風綿延數千年,可謂流毒之甚、之遠。民間傳統節慶之禮,晚輩對長輩施予“禮”,長輩對晚輩還以“利”。這種以“禮”換“利”的做法,在不知不覺中被移植到了官場。
明中期的陸容在《菽園雜記》中說,“京師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親友多出實心。朝官往來,則多泛愛不?!笔咳伺c百姓拜年都是捧著一顆心來,而官員之間的往來,就有花心的成分在里面。為什么花心?當然是為個人命途考慮。
周暉在《金陵瑣事》里還記述明萬歷38年一次過節送禮的浩蕩場面:只見金陵中城兵馬司衙門前聚集了一支長長的隊伍,每人手捧食盒來送禮,竟使道路堵塞。中城兵馬司只是負責管理城區安全和衛生的官員,級別不高。這類小官都有這么多人送禮,官大之人就更不用說了。
官場“節禮”的泛濫,助長腐敗之氣,這是肯定的。如果送禮者動用了公帑,那么后果就更加嚴重。為了一己“權欲”,挪用公帑當“節禮”,跑官、要官,甚至買官、賣官,這種以權謀私、欲壑難填之舉,不成千秋罪人也難。
以清朝官場“節禮”為例??登瑫r期的文官集團總人數在3萬人左右,如果每個人每年所撈取的“節禮”是1000兩銀子,那么一年下來就高達3000萬兩。而乾隆十八年(1753)國家一年的全部收入約5000萬兩白銀、1300萬石糧食。兩下對比,我們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官員的“節禮”差不多是國家財政總收入的一半。如此驚人的數字,已經不再是節慶禮儀那么簡單的事了。
各朝都有遏制過節送禮的法規
因此,歷朝歷代都曾有過遏制節慶送禮的政策與法規。
比如漢武帝于元封五年頒布的《刺史問事六條》,其中就有針對節慶送禮的專門條款,對“茍阿所愛,蔽賢寵頑”,“恃怙榮勢,請托所監”,“阿附豪強,通行貨賂”等,必須予以黜陟。隋代的《刺史巡察六條》、唐代《巡察六條》,比漢六條的范圍還要廣泛,其中涉及到遏制節慶送禮的條款更多。
最為混亂的南北朝時期,有個叫宋世景的北魏官員,依據朝廷嚴懲送收禮的律法,曾對手下官吏進行了嚴格的規范。有個小官因為休假,回來后吃請,雞肉豬肉上了一桌子;還有個小官出去辦差,收了人家一頂帽子,吃了人家兩只雞。這些人情往來的事兒,比節慶送禮輕多了,但宋世景認為,雞毛蒜皮無小事,必須加以懲戒,他虎著臉訓斥道:“汝何敢食甲乙雞豚,取丙丁之帽!”兩位小官被徹底嚇倒了,趕緊叩頭服罪?!坝谑巧舷抡疸?,莫敢犯禁”。
明代則進一步完善了相應法規,先后制定有《出巡相見禮儀》、《奏請差點》、《巡歷事例》和御史回道考察法規,等等,劃定了監察范圍,非常具體,其中對節慶禮物的收受,打擊力度頗大。如“凡饋人與受饋,并罪;饋而不受,未饋而單款有名者,止罪行賄之人?!敝旒一实刍蛟S想從根本上解決節慶貪腐問題的,可惜中后期的明代官場,違制送禮者“如蛾撲燈,焚身乃止”,節慶送禮之風依然盛行。
清朝康熙時期,朝廷為整頓春節鋪張浪費和腐敗的現象,曾訂下一紙公約,明禁送禮之風。當時大大小小官員的各家門前都張貼了這樣一張公約:“同朝僚友,夙夜在公,焉有余閑,應酬往返?自今康熙五十八年己亥歲元旦為始,不賀歲,不祝壽,不拜客,有蒙賜顧者,概不接帖,不登門簿,亦不答拜。至于四方親友,或謁進,或游學,或覓館來京枉顧者,亦概不接帖,不登門簿,不敢答拜,統希原諒?!边@種公約,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監督跟不上,公約的約束力度到底有多大,也就難說了。